县级部门
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介

  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02年5月成立,位于德昌县凤凰花园西侧,是县委、县政府为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立的正科级行政管理机构。内设综合股、督查督办股、并联审批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心现有办公面积近2400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面积1600平方米,硬件设施符合标准,中心设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从事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开评标服务。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县2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有182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105项公共服务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在服务大厅还设立了咨询窗口、监察窗口、3家银行窗口,自2013年5月以来,按照“规范运作、统一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社保中心、县医保中心、交警队服务事项、服务内容的特殊需要的运行特点,设立了“国税、地税、社保、医保、交警队”等4个分中心,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十多年来,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20多万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率98%,群众满意率98%,至今无一例违规、违纪、违法办件。为提高服务质量,中心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2名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中心建立了并联审批窗口,对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开展并联审批服务,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2011年以来,我县加快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步伐,政务中心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目前,全县所辖的22个乡镇,137个行政村、5个社区,已建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初步实现了“找得着人、办得好事”的目标,切实方便了群众。

  2004年开始,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2012年12月31日,德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内挂牌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现场管理的“四统一”管理模式,为社会提供了最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了我县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秩序。2004年至今,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1237件,节约采购资金3702万元;完成工程招投标720桩,节约资金5615万元。

  德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坚持“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行为更规范、群众更满意”的服务宗旨,以提高行政效能为切入点,努力开创和谐进取的政务服务中心新局面。

  二、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需要面对群众开展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和管理;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在中心设立窗口开展行政许可和其它项目的服务;协调行政许可服务中涉及多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制订有关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部门窗口实施。

  (二)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对各部门进驻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对各部门在中心的工作进行目标和绩效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受理服务对象对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服务的投诉;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许可和办件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服务指导,对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督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未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搭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搭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县内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制定开标、评标活动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现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实施现场管理、制止和纠正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问题或及时移送有关监督部门处理。对按规定在中心进行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服务。

  (六)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其搞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

  (一)综合股

  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中心日常事务,搞好中心自身建设;负责中心文秘、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安全保卫、信访的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单位机要、保密、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信息、统计、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承办中心会务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督办股

  负责制定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服务大厅的日常考勤和窗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对窗口的评议、投诉和举报;负责对办事群众进行跟踪回访,配合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行政审批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中心网络安全及电子设备维护;负责中心电子信息化建设与网站建设,采集相关的图片与影像资料,具体承办中心电子政务建设与网上便民服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并联审批股

  负责进驻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工作,对进驻或退出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及其部门提出意见;负责重大审批项目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及修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运行规则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负责中心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程序、运行制度及各项办事工作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核认定,做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中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业务政策研究、业务运作程序的创新、业务信息、法律法规的收集,指导和协调窗口业务工作;负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并督促其搞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负责搭建国有资产“招、拍、挂”、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研究、制定在中心开展公共交易交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在中心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受理对违法交易活动的投诉,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搜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执行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为县委、县政府作出相关决策依据。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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