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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来离婚 法院调解促和好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4-13 11:45 点击率:打印】【关闭

  婚姻是一场人生的必修课,是个人幸福感的主要源泉。家和万事兴,幸福美满的家庭不仅关系着每个人的幸福感,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婚姻要长久幸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夫妻因为各种琐事而争吵甚至离婚。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某某起诉要求与被告周某某离婚,称被告周某某对原告不关心、不在乎,双方性格不合,沟通困难,被告周某某脾气暴躁,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本院承办法官在该案送达过程中,通过与双方的接触了解到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然在乎着彼此的感受,虽因琐事争吵至感情出现裂痕,但若能及时化解,仍然存在和好的可能。在掌握这一重要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一步掌握当事人情感基础和家庭情况,并确定了该案审理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以情感修复为审理的主要目的,尽力化解双方存在的矛盾。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面对面沟通交流,引导双方更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从而让双方积累的不满和压力都得到疏导和缓解。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和对方继续生活下去并且加强沟通,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最后,承办法官劝告双方当事人,在生活中应及时沟通矛盾、用积极正面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共同经营一个美好的家庭。最终该案原告杨某某撤回起诉,“有情人”没有因为误会冲动而离婚。

  近年来,在我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越来越多。而婚姻案件看似简单,但需要从简单的案情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却不简单。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我院法官做到与当事人多沟通,多交流,充分掌握当事人的情感和家庭情况,及时发现当事人真正的想法和情绪,从而更好的处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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