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2017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来源: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德昌县社保局严格按照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20%降低至19%。

  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总基数为:15968万元,按照20%费率,单位应缴:3193.60万元;现降低费率至19%后,单位实缴:3033.92万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减轻企业负担共计:15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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