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国资公司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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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2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
德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经工商注册成立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中:德昌县人民政府划拨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评估作价4,700万元;现金股300万元。2010财政增加货币出资1,75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6,750万元。2014年9月按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增强大国资管理理念,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参加州国投公司增资扩股,县财政局成为州国投公司的股东之一,州国投公司是县国资公司的出资人,授权县财政局管理经营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有:资本经营和产权运作;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农业基础建设与开发;投融资租赁;工业园区建设与投资开发等。2011年起公司被银监局定性为融资平台类公司,融资功能受限制。 公司成立后接手西环路片区“凤栖苑”开发建设工作,2007年底房屋先后竣工转入销售工作,实现经营收入约1亿元,累计上缴税收1000多万元,上缴利润500多万元。 近几年,国资公司充分运用国家的金融和财政政策,发挥县级国有资本投融资主体的职能,先后为县上融资5亿多。截止2016年12月公司资产 108182 万元,负债101323万元,负债率 93.65 %。公司近几年无经营项目,连续亏损。 一、国资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的贷款,截止2016年末有以下几笔: 1、2010年以东干道征地项目向省开行融资1亿元,期限12年,基准利率4.9%,已归还本金1600万元,贷款余额8400万元,2017年4月已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券全部置换。 2、成昆高铁国开基金已从州国投贷款本金14350万元,期限20年,利率1.2%,宽限期6年,2016年至2022年只付息,不偿还本金,自2022逐年偿还本金。 3、易地扶贫项目资金738万元,资金利息按照“统贷统还”原则确定,其中: ⑴、长期贴息贷款546万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4.41%,中央财政贴息90%。 ⑵、专项建设基金78万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1.2%。 ⑶、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14万元,贷款期限20年,利率3.92%。 二、先后归集了相关国企单位(兴德公司、和平水库、供排水总公司、粮食储备库、砂石公司、蚕茧公司)及县医院贷款资金5亿多,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三、为我县重点民营企业(四川鑫盛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志能稀土、凉山元坤)向州国投融资和担保1.54亿元。 四、公司重大项目资金支出以及垫资入库等相关支出,均上报县政府,按县领导批示办理。 五、公司无正式职工,财政局兼职人员5人,兼职不兼薪。 六、公司相关的党组织学习活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以及党风廉政执行情况,均参加财政局党组统一的相关制度学习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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