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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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年02月07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
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104-2017-0169),经洪志明申请,我机构拟对坐落于德昌县德州镇政通街面积为294.00平方米的K-2478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其四至范围为:北:K1-K2直线与德昌县2009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相连。东:K2-K3直线与拆迁安置用地相连。南: K3-K4直线与政通街相连。西: K4-K1直线与德昌县2009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相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4--5201870 联系地址:德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邮政编码:615500 德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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