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县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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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
8月15日下午,十六届县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峰,常务副县长李恳古,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赵宁,副县长魏兆刚,副县长陈明江,副县长赖仕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马韵品出席会议;县目督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长高峰主持。 会上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27号)文件精神。 研究了《德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对我县城乡生活垃圾进行应急处置的报告》《县规建局关于螺髻山名胜风景区内小水电站执法检查相关情况的汇报》《德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对火柴厂片区房屋实施征收的请示》《德昌县水务局关于明确我县砂石资源经营主体的请示》《德昌县交通局关于德雅路后半段、德南路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德昌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入股四川鑫盛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德昌人民政府关于对德昌县城区和永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报告的批复》等8个议题。 会上,与会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结合每个议题的实际情况,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讨论。 最后,高峰强调了当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保督查、防汛减灾、脱贫攻坚、经济和党风廉政等几大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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