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对砖厂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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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5-22 10:42 点击率:【打印】【关闭】 |
德昌县境内的几个砖厂建厂早,大都是由村办企业、乡办企业发展演变而来,曾为德昌城市建设和农户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由于年代久远,部份砖厂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未完全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厂区内存在无“三防”措施,环境脏、乱、差现象,加之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对县城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为此,县环保局对德州镇新联机砖厂、春光砖厂、果园砖厂、王所砖厂、旭日砖厂、巴洞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召开了砖厂问题专题会议,向制砖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砖厂立即停产进行全面整改,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达到环保要求后才能开工复产。 5月17日,县环保局到砖厂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六个砖厂都委托环评中介机构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部份砖厂取得了环评手续,都新建安装了脱硫塔,对砖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脱硫除尘处理,但总体整改进度缓慢,距离环保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县环保局对企业再次提出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企业要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切实发挥企业的环保主体作用,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做好物料进出记录、环保设施运维、厂区环保管控等日常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厂区原材料堆场“三防”措施,建设围墙、硬化地面,对原材料破碎、搅拌、输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噪声进行规范处理,尽快落实环保措施,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三是加快环保整改进度。从发出整改通知书到现在,已接近整改期限日期,整改进度缓慢,未达到预期的目标,企业要加快整改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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