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昌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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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6-04 10:46 点击率:【打印】【关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德昌县审计局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对德昌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2017年,德昌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98户;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385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57户。 审计表明,德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安居工程建设,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未对保障住房实行动态管理。德州镇3户保障对象以实物配租方式享受住房保障,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德州镇人民政府未及时进行调整。 (二)未及时调整房租标准。德州镇1户保障对象以实物配租方式享受住房保障,现执行租金标准不符合《德昌县保障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造成少收租金1200元。 (三)部分房屋有渗漏现象。德昌县德州镇河东森林公园公租房有13套公共租赁住房存在卫生间及厨房渗漏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昌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县规建局、德州镇政府每年会同所辖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条件的,及时收回承租的保障住房,并办理相关退租手续。 (二)动态调整租金标准。县规建局、德州镇政府每年审核保障对象租金标准,对收入发生变化的家庭,及时调整对应标准。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规建局和德州镇政府正在积极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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